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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急着注册奥运运动员名字和商标的人该遭殃了

抢着注册商标和域名,类似的事情早就有了,早就明令禁止了,比如老鼠过街,人人喊打。但是,还是有一些人贪财,想打这个“擦边球”。近日,在东京奥运会上一跃成名的洪权成龙,其网友给出的名字甚至昵称“兴哥”都被注册了商标,涉及食品、服装、鞋帽、日化产品等领域。目前商标状态为“正在申请中”。这件事引起了广泛关注。

8月18日,中国奥委会官方博客发布消息。针对近期杨倩、陈梦、全红婵等奥运运动员姓名商标注册申请,中国奥委会郑重提醒,社会各界开展相关商业活动要理性,切实尊重运动员合法权益,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未经运动员本人或者未成年运动员监护人授权,不得使用奥林匹克运动员的名义恶意注册商标或者实施其他侵犯运动员姓名权合法权益的行为。如有此类行为,应及时撤回并停止商标注册申请。

可以相信,在官方的“提示”下,杨倩、陈梦、全红婵等奥运选手的名字最终都不会成功。毕竟有法律,有中国奥委会的权威,有全网的反对声音。各方面都不会允许这种不道德的行为危害奥运运动员、工商秩序、社会公序良俗。

但商标、域名的抢注不会就此止步,未来也不可避免地会再次发生。特别是一些名气较小、影响力不太突出的个人和机构更难注册,涉及的个人和机构维权难度更大。

看了一下匆忙注册洪权商标的相关人士和相关公司的反应,他们基本没有当回事:“我们只是试着提交,没有别的想法,能通过就能通过,但不能通过。”“对我来说没关系。我是先注册的,最多不批准。”这种态度说明,这些抢注者并不知道自己什么都做不了,只是没有羞耻感和道德感,有机会就想浑水摸鱼。

商标抢注涉嫌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甚至可能造成公众认知混乱。抢注的人不能说什么都不知道,只是故意的。奥运运动员名字抢注事件就是一个机会。抢注不应该像中国奥委会那样停留在“劝退”的层面,不应该只是“失败而已”。相反,如果确认运动员没有获得事先授权和“抢注”,则应适当加大处罚力度。

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显示,2018年至2020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共驳回恶意抢注、囤积商标注册申请15万余件,治理抢注刻不容缓。奥运会运动员遭遇的域名抢注应该被追究责任并受到惩罚。发生在任何其他人或组织身上的抢注行为都应该“失败”,同时受到惩罚。国家已采取相关行动。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指出,认定为恶意商标注册申请的申请人或者商标代理机构,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情节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商标代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规定自2019年12月1日起实施。

今年3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号文,决定从2021年3月起,集中开展打击商标恶意抢注专项行动,重点打击cr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发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9220号建议的答复函。国家知识产权局在答复中表示,将加强商标领域信用监管,推动将当事人因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纳入国家公共信用信息目录。

有鉴于此,这种急于注册奥运运动员姓名和商标的行为,确实有逆风而上的嫌疑。那些总想着蹲着发财的人是时候吃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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